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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习律师被控诈骗凸显群体困境
来源:法治周末发布时间:2012年03月07日作者:

      因独立办案收费,实习律师被以诈骗罪起诉。此案虽最终撤诉,但暴露出实习律师生存的制度性困境

  3月1日,北京实习律师王道刚终于走出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。

  因独立办案,并收取当事人3000元费用,王道刚被警方抓获,并被检方以涉嫌诈骗罪为由提起公诉。

  按照规定,实习律师不能独立办案。王道刚代理的多起民事案件,均是以公民代理的身份办案。根据有关规定,公民代理不能收费。

  但是,像王道刚这样,作为刚刚入行的实习律师,除了要支付各种管理费,案源少更导致他们基本生活难以保证。

  为王道刚辩护的程海律师称,王道刚的行为至多是违规,根本谈不上诈骗。

  此案一出,多名法律界人士声援,认为该实习律师并不构成犯罪。

  1月9日,北京市海淀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。未判决前,海淀检察院以“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变化”为由申请撤诉。3月1日,海淀法院裁定,准许海淀检察院撤诉。

  至此,这起引发律师界关注的案件,以实习律师不构成犯罪终结。

 

独立揽活收费被拘


  由于能协助指导律师办理的案源少,为了养家糊口,王道刚只能在一些法院门口揽活

  王道刚出生于1982年,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,2009年2月成为实习律师。

  3月3日下午,刚走出看守所两天的王道刚接受了法治周末记者的采访。

  据王道刚介绍,由于能协助指导律师办理的案源少,为了养家糊口,他只能在一些法院门口揽活。

  2009年3月初,在北京市海淀法院门口附近,王道刚碰到一位60多岁的姜女士。姜女士向他哭诉,她曾被张某奸污,身心受到极大打击,想向有关部门反映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王道刚决定帮助她向有关部门反映,经过双方商定,相关费用共计3000元。

  收钱后,王道刚给姜女士开具一张3000元“法律服务费”收据,并将姜女士的遭遇整理出材料,和姜女士一起到北京市妇联和全国妇联进行反映。

  而此后,考虑到自己的名誉影响和家庭变故,姜女士不想使影响扩大,决定不再继续反映。“我和姜女士达成协议,所收取的费用不退还。”王道刚说,至此,帮助姜女士维权服务终止。

  2011年4月10日左右,姜女士打电话联系王道刚,要求跟他见面。电话中,两人约定4月17日下午6时在中关村家乐福南广场见面。

  17日下午,王道刚如约而至。“见面后刚说几句话,一位小伙子从我身后蹿出,一把抓住我,说“不许动,警察”。”王道刚说,派出所警车很快赶到将他带走。事后,王道刚才知道,之前动手抓住自己的小伙子是姜女士的儿子。

  警方认为,王道刚的行为构成诈骗,对其刑事拘留。此后,检方以诈骗罪提起公诉。

  2012年2月2日,王道刚聘请的辩护律师程海在其微博中发出“王道刚被海淀检察院按诈骗罪起诉”的消息,呼吁律师界法律界同仁关注。

  2月6日,北京市海淀律师协会通过其官方微博表态称,对于“北京实习律师私自接案”诈骗一案,北京市海淀律师协会十分重视,已要求有关部门进行了解,北京市海淀律师协会将关注案件进展情况。

  北京市海淀检察院注意到相关消息,经过调查,并通过其官方微博作出回应称,王道刚作为实习律师,并没有律师执业证书,不能作为律师提供法律服务,只有公民代理诉讼资格。

  检察院认为,王道刚在与当事人姜某的交谈过程中,故意模糊自己的实习律师身份,令姜某认为其是正式律师,有权限独立办案,在未给姜某办理任何正规手续的情况下收取相关费用,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66条之规定,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  通过对王道刚和姜某的调查,程海律师了解到,王道刚在收取姜某的3000元法律服务费后,写了相关材料,并到全国妇联和北京市妇联为姜某投递材料,后因姜某家里有事,没有要求王道刚继续办理起诉等事宜。

  程海律师认为,王道刚依约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服务,姜某经常和他联系,王道刚既没逃匿,也没有不接电话的情况。被警察拘留当天,王道刚也是应姜某电话之约而至。

  “王道刚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,如判决有罪,将对律师和公民正常提供法律服务活动产生巨大负面影响。”程海律师说。

  对于程海律师发布的无罪辩护意见,北京市海淀检察院并不赞同。

 

违规还是诈骗?


  王道刚的行为属于违规还是诈骗,引起法律界众多律师的议论。

  据公开资料显示,2月初,北京执业律师刘洋撰文,呼吁北京市海淀法院宣布涉案当事人无罪。刘洋称,愿意与他一同呼吁的北京执业律师还有近50人。

  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秘书长韩嘉毅获悉此事后,发表意见称:“根本不懂什么是诈骗!追求的结果目的是拿钱不做事才是诈骗。为达成协议,双方都有可能浮夸谎称虚假,但不是有假就是诈骗,这不需要用刑法规范。”

  不少北京律师都表示极其关注该案。“这竟然会是犯罪?”接受记者采访的律师们对检方以诈骗罪起诉王道刚感到不可理解。记者调查了解到,刚入行的实习律师们,大多数都独立代理过案件。

  程海律师称,在案发前,王道刚曾以公民代理的身份代理过多起民事诉讼。在程海律师展示的王道刚办理的多起案件判决书里,记者注意到,这些案件中,王道刚均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参与诉讼,且有几起案件以胜诉结案。

  “这也证明,在案发前,王道刚经常为他人提供法律服务,没有诈骗财物的故意和必要。”程海律师说,王道刚代理姜某的案件就是他代理的多个民事案件之一,属于正常的代理活动。

  2月底,王道刚诈骗案发生变化。在法院未判决前,北京市海淀检察院以“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变化”为由,向海淀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。

  在王道刚展示给法治周末记者的一份《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释放证明书》中,这样注解王道刚被释放的原因:王道刚“因诈骗罪于2011年5月25日被拘留,现因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,经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决定,予以释放”。

  王道刚对法治周末记者说,3月1日中午,在他被释放前,海淀检察院一名检察官在看守所当面对他解释说,目前,北京市诈骗罪的起刑点已由3000元提高到了5000元,因为王道刚“诈骗数额”没有达到5000元的起刑点,所以不追究刑事责任。

 

下一个王道刚是谁?


  和王道刚一样的实习律师们,在面对刚进入律师行业的困局时,能有怎样的选择

  王道刚的境遇,是那些刚进入律师行业的实习律师们几乎每天都会遇到的问题。

  据王道刚的爱人张某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,王道刚家庭贫困,有一个刚满岁的儿子。为了养家,王道刚只能在各法院门口“拉活”,“挣点中介费,有时律师不愿意接的活,他(王道刚)就自己接下来。”

  按照北京律师执业规范,要取得律师执业证,需先实习满一年,并通过北京律协组织的执业面试才能取得律师执业证。在此之前,实习律师不能独立代理案件,只能以实习律师的身份,协助律师办案。

  记者调查发现,想到律所实习并不易,要托关系找门路,有些律所压根儿不接收实习律师,有些律所挑选男女,甚至有些律所还要向实习律师收取实习费。

  “转正后,每年要向律协交2000多元的注册费,向律师所交管理费,第一年交18000元,第二年交28000元,以后还要递增。”刚入行一年多的北京律师井娟娟给法治周末记者算了一笔账,“一个月收入不能低于4000元。每月开支1000元房租,1000元饭费,还有通讯费交通费等,再均摊上注册费管理费,4000元都很紧巴”。

  对于实习律师规范里的“持此证者不得独立承办律师业务”,程海律师表示,这只是实习律师的纪律规定,违反此项规定并不构成犯罪。“如果实习律师以公民代理收了费,就被判诈骗的话,得有多少人要坐牢啊?”

  对于自己的经历,王道刚解释说:“我向姜女士介绍自己是实习律师,从没说过我是律师,我提供了法律服务,收费是正当的,根本够不上诈骗罪。”王道刚认为,检察机关的撤诉理由,“实际上我既未违规,也没犯罪”。

  程海律师表示,王道刚从去年4月份被羁押,到3月1日被释放,已将近11个月,王道刚有权要求检方对其错误关押行为承担国家赔偿责任。程海说,王某被无罪释放,不会影响其以后从事律师职业。

  王道刚的案子算是结束了。但和王道刚一样的实习律师们,在面对刚进入律师行业的困局时,能有怎样的选择?

  已经有十几年律师执业经历的梁翊芳律师提出,国家要严格设置律师准入机制,严格审查进入律师行业的人员,同时逐步配套青年律师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,如实行授薪制提供社保等。